| ※ 科技新贵娶到「公车」花大钱抓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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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园县吴姓科技新贵娶到被同伴形容是「公共汽车」的摇头妹,但太太不认帐,他花大钱买妻子「和人开房间」的消息,果然有人自告奋勇揭私,让吴姓工程师摸清元配底细和抓奸成功,桃园地检署昨天开庭时,吴姓工程师表示要休妻。
据桃园地检署调查,这件科技人娶到摇头妹,花钱买抓奸消息案,是因 30 岁的吴姓男子在新竹高科技公司担任 IC 设计工程师,年薪有 300 多万元。
他向检察官指出,妻子苏姓女子( 25 岁)婚前装乖,声称在金融机构工作,交往单纯,因太太装得一副娇羞、纯朴样,介绍人也帮着隐瞒,他未曾怀疑。今年初结婚时,发觉妻子不是处女,而且对性行为似乎很内行,他觉得妻子可能有所隐瞒,私下查访。
吴姓工程师指出,五月起,他为了打听妻子婚前行为,前后花了不少钱向妻子的姐妹淘高价买消息,他都是单独约出,有人为了钱提供他消息,经过 2 个多月、花了 30 多万元买消息,摸清妻子的底细。
吴姓工程师发现,妻子婚前是在讨债公司工作,经常出入摇头店和流连夜店,彻夜狂欢,交往复杂,性关系混乱,是同伴口中的「公共汽车」摇头妹,还有人开价 5 万元要卖给他妻子婚后劈腿的独家消息,后来以 3 万元成交。
检方调查,吴姓工程师发现被骗和戴绿帽后,为了抓奸,以 20 万元的价码,要买妻子「和人上床」及「立即抓到」的消息,并先付了 5 万元,果然重赏之下有勇夫,有人出卖了好友。 10 月 9 日晚上 8 点多,吴姓工程师接到通知,报警在桃园市桃莺路一家汽车旅馆抓奸在床。
桃园地检署昨天调查时,吴姓工程师表示自己感情专注,从不乱来,没想到妻子婚前私生活糜烂,婚后还劈腿,他无法忍受当龟公,才花大钱买抓奸消息。 他表示要休妻,吴妻无言以对,承认劈腿,由于姐妹淘众多,对于被谁出卖还是一头雾水,频频追问「是谁见利忘友害我」。吴姓工程师拒绝透露,检察官表示,将依法追究她刑责,至于离婚一事,请吴姓工程师向法院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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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 老公与女友近乎裸裎处一室 只算精神外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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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台中县刘姓商人被控与叶姓女子通奸,两人被查获时近乎裸裎,刘妻虽提供征信社跟拍丈夫与叶女夜游亲吻画面,但法官以无法证明两人有过性行为,采信两人只是「精神外遇」的说法,判决无罪,检察官认为,孤男寡女同床而眠,若无通奸,其谁能信,不服提起上诉。
检方起诉指称,刘姓商人(卅八岁)前年六月廿四日凌晨,到台中县丰原市叶姓女友租住处,被妻子委请征信社跟监发现报警查获。
刘妻并提供跟监及查获当时摄得光碟片,内容是丈夫与叶女共游夜市画面,两人手牵手亲吻状似情侣;查获时,叶女先是发出惊吓尖叫声,隔约三分钟后才开门,刘姓商人仅穿内裤冲进浴室,迟迟不肯出来;叶女仅着内裤与一件连身薄睡衣,胸罩放于床头柜。
刘姓商人在检方调查时辩称,叶女是他最要好的异性朋友,他才去找叶女谈心,当时因喝酒呕吐弄脏衣服,才会只穿内裤进入浴室预备洗澡;叶女则辩称,她和刘是可信任的朋友,事发当日她适逢生理期,不可能与刘发生性行为。检方查出刘姓商人当时并未洗澡,衣物上也无任何呕吐物,认为两人所言不实,依法将两人起诉。
法官审理后认为,检方虽证明刘与叶女衣衫不整同处一室,仅能证明两人确实交情深厚情谊亲密,且现场所采卫生纸等物,检验并无精子残留,无法证明两人有性行为,采信两人只是好友,因互信始能于深夜近乎裸裎相见,最多也不过是「精神外遇」的说法,判决无罪。
检察官不服,强调刑事诉讼法不采法定证据主义,换言之,证据不以直接证据为限,本案未查扣保险套、精液,极有可能是在被告未开门之前已湮灭证据,同时根据夜游亲吻、被抓奸时的现场惊声尖叫、近乎裸裎等间接证据,足认两人有发生性行为,提起上诉。
联合新闻网 记者白锡铿/台中市报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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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 妻针孔抓奸 夫外遇对象是男人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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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法院有一桩婚姻官司的告诉人因为长期被老公冷落,她因此怀疑丈夫外遇出轨,于是在屋内安装针孔摄影机。
不料却意外拍到丈夫外遇的对象是一名男子。
妇人一气之下告上法院,法官认为这名先生由于有外遇,对象又是男性,必须赔偿100万元作为太太的精神补偿。
结婚两年多的萧姓女子在生下一个孩子后即受丈夫的百般冷落。
察觉有异的她便在房间装设针孔监看丈夫的举动。
没想到一看之下才发现原来老公是个同志,还在两人的卧房与另一名男子上演春宫秀。
萧姓女子认为丈夫隐瞒同性恋与她结婚,于是一状告上法院,不料法官不认为同性恋娶异性侵犯另一半的权益,反而认为搞外遇,外遇对象又是男性,让太太难堪,所以以判决100万元的精神赔偿。
律师对同性恋娶异性到底有无侵权有不同看法。
看来同性恋娶异性配偶之前还是得诚实告知对方,否则一旦对方知道,还是有可能因为侵害对方的权利吃上官司!
民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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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 怀疑外遇 丈夫向妻子泼硫酸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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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台北县三重市上午发生一起家暴悲剧!一名丈夫因为怀疑老婆有外遇,双方发生激烈争吵,丈夫一气之下,居然跑去杂货店买了一瓶硫酸,朝老婆身上泼洒,造成她全身灼伤送医急救,有毁容之虞。男子行凶之后,随即被捕 。
怀疑太太有外遇,竟然当着小孩子的面,对着小孩泼硫酸,这场家庭暴力悲剧发生在今天早上9点多,44岁的先生和相差快10岁的太太大吵一架之后,竟然跑到楼下的杂货店,买了一瓶硫酸,当场就往太太的身上泼,更夸张的是,他还要太太先把眼睛给闭起来, 三重分局永福所所长谢锡钊:「他在泼硫酸的时候,不希望伤害到他太太的眼睛,所以他用自己的手,去挡住他太太的眼睛,再往他太太的头部还有脸颊去泼硫酸,所以他的手部有灼伤的现象。」
消防局接到报案之后,赶紧将伤者送到新光医院,而主嫌也当场被捕,对自己一时冲动所犯下的行为,感到非常的后悔,不过伤人就是不对,更何况是自己的太太,警方目前以伤人家暴法移送法办。
中时电子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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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 奸夫轻判 男上诉驳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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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在中国经商的台商刘至强,今年春节返台过节时,意外听到五岁儿子说︰我有两个爸爸。才发现自己的妻子和同事刘庆国通奸,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,昨天驳回刘的上诉维持陈庆国一审有期徒刑四个月刑期。
子揭母奸情
刘与妻子十五年前结婚,因在大陆工作聚少离多, 今年春节返台过节时,意外听到五岁的三儿子说︰我有两个爸爸。经过DNADNA鉴定后,确定儿子是妻子与同事刘庆国外遇后所生,而且妻子外遇时间长达六年。
刘和妻子共生三个小孩,老大、老二都给外婆带,只有老三楼在家里,刘和老三感情也特别好,因此刘在案发后十分难过,决定控告陈涉嫌通奸。
陈被简易庭判刑四个月后刘提起上诉,法官审酌陈坦承犯行,并立下切结书保证不再和刘妻往来,因而维持审原判四个月刑期。
苹果日报/张钦/93.9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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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 子弹打伤大腿内侧 控情敌父子开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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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警方表示,家住南投中兴路的男子赖建丞(四十岁),目前再南岗工业区一家肉品家工厂担任仓管工作,赖某与同公司女同事有染,引起女子丈夫不满,去年十二月,赖某妻子即接获一名男子电话,表示赖某和公司女同事有部正常关系,要求赖妻看好自己的丈夫,否则可能会发生不幸。
第一枪未响
赖妻向警方供称:「今年二月时,先生开车到公司上班的途中,遭到三名陌生男子开车尾随追撞,然后借词将先生毒打一顿,当时并没有报案,不过先生应该认得对方。」「昨天凌晨三时三十分,先生准备去上清晨四时的轮值班,才打开铁卷门,我就听到有打架的声音,随后就听到枪声,我跑到门外时,看见丈夫大腿流血,对方已经逃跑了」。
警方再赖某家门口找到二枚改造的八厘米手枪弹头,赖男向警方说:「对方是二名头戴深色棒球帽子的男子,一见面就打我,然后就朝我下体开枪,一枪没有击发,另一枪打中我大腿内侧,随即逃逸。」
由于赖男对案情始终避重就轻,最后才向警方指述,认为可能是住在相距约五百公尺的女同事的林姓丈夫与儿子所为。且是林的儿子对他开枪,至于警方询问林姓父子为何开枪打他,赖某则不愿多说。
警方调查后发现,林姓男子的十九岁儿子目前高职休学 原本和母亲及赖姓男子在同一家公司上班,不过后来受不了母亲与赖男之间的绯闻而离职,而林今年七月负气离家,当时其母亲还向警方报案协寻,约二十多天后,林姓青年自行返家,随后在某技术学院的餐厅打工,而林父则是模板工,平日与妻相处不睦。
父子疑犯饬回
警方随后传林姓父子到案厘清案情,父子均矢口否认,同时表示不认识赖姓男子,而子还向警方表示,昨凌晨他在一名李姓友人家中泡茶,并没有在案发现场,而父亲则表示当时他在家中睡觉,由于警方尚未找到作案枪枝,加上案发时雨势很大,调阅案发现场附近路口监视器画面,也无清楚监录二人行踪,因此警方暂时将林姓父子列为重要关系人,至昨晚间饬回父子二人。
苹果日报/蔡惠光/93.9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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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 跨海抓奸告诉 「败给」大陆公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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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孙姓台商包二奶,黄姓妻子偕子女赴大陆抓奸,逮着老公与二奶裸睡,双方互殴闹进福州市公安局。黄女回台告老公通奸,检察官破天荒传讯大陆公安,奈何公安不甩台湾检察官传票,黄女抓奸不成,反被老公告伤害罪。桃园县孙姓台商是某知名食品公司派驻大陆高阶主管,与黄女原本恩爱、育有两子女,不料长期大陆经商感情生变。
黄女查知丈夫情变起因包二奶,决定带着两名就读国小子女,迳赴福建省福州市孙某住处抓奸。抓奸过程惨烈,孙某指控黄女当时还教唆儿子拿菜刀砍他,混乱中被儿子刺伤左手虎口。双方因激烈拉扯互殴,惊动社区保安人员通报公安赶至现场,两夫妻也闹进福州市公安局五凤派出所、互控伤害,黄女并指控丈夫通奸包二奶,由处理的公安谷晓红制作笔录。
黄女返台后向桃园地检署控告孙某通奸、伤害、恐吓等罪,孙某也反控黄女强制、伤害等罪。由于案发地点在大陆福州市,检方开庭侦查时双方各说各话,都提及全案福州公安有备案,黄女举证公安谷晓红赶至现场处理,了解案发经过。检察官为厘清真相,破天荒签发传票,透过海基会送达福州市公安局五凤派出所,传讯大陆公安谷晓红到庭作证。
无奈大陆公安根本不甩台湾检察官开出的传票,拒传不到庭。检方退而求其次,数度透过海基会函请福建省福州市台湾事务办公室,请其协助调取福州市公安局五凤派出所当天所作笔录及相关证物,结果公安局同样理都不理。检察官只得将两夫妻送请调查局测谎,不料关键问题黄女有说谎反应、孙某则通过测谎。检察官于是依伤害罪起诉黄女、孙某不起诉处分。
中时电子报 /郭石城/桃园报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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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 婚姻制修法 须登记才生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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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婚姻制度将有重大变革!内政部次长简太郎昨表示,为配合《民法》将现行「仪式婚」制度,修正为「登记婚」,内政部将同步修正《户借法》,规定结婚双方当事人应向户政机关完成结婚登记后,婚姻关系才生效;同时,政府对台湾人和大陆人士的婚姻关系也将从严规范,「未来大陆人士和台湾民众在大陆地区结婚,回台后须通过面试程序,再办理登记,才具婚效力。」
内政部:可提升公信力
简太郎强调,未来实施「登记婚」后,即使在法院公正结婚或参加政府机关举办的集团结婚后,也应完成户籍登记,婚姻关系才具效力;对外界质疑「登记婚」太麻烦,他则反驳:「婚都结了,为什么不完成登记?」十一月将完婚的陈小姐也支持「登记婚」,「现在离婚也采登记制,结婚登记不麻烦!」
内政部官员解释,依目前「仪式婚」制度,只要有两位证人见证,请一桌酒席,就有婚姻效力,「但实务上经常碰到男、女其中一方反悔,不承认结婚又要打确认婚姻存在的官司,使法院要判定两人婚姻时到底有没有公开仪式,相当困难。」「只要一结婚就去登记,不但可以提升婚姻公信力,在法律上也有明确认定。」
大陆配偶先面谈再登记
简太郎近一步说明,《户借法》修正后,结婚双方如果都是无户籍国民,在国外结婚回台后不必向户政机关登记婚姻,但结婚所在地如规定应以当事人本国法律为准,仍应向户机关登记后生效;至于有户籍国民与无户籍国民或外籍人士在国外结婚,回台后也应向所在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。
对大陆人士须通过面试,才登记结婚,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秘书长刘献文激动的说,现在大陆配偶入境就必须面谈,即使双方在大陆以合法结婚,政府还是不让大陆配偶办户籍登记,造成不少夫妻因此离婚,实在很残忍!
苹果日报/徐佩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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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 绑妻拍裸照被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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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名男子找征信社帮忙抓妻红杏出墙,远从彰化到苗栗发现妻和一名男子躺在床上一丝不挂,竟当场用胶带将光溜溜的妻子捆绑,然后拍照存证,指控对方和妻通奸妨害家庭﹔但妻子也反告丈夫及随同前往的朋友涉嫌妨害自由与伤害。警方调查后昨天分将四人函送法办。
夫请征信社调查
检警方调查,林女于今年四月初在网路上认识陈姓男子(三十一岁、苗栗县后龙人),林女及常开车北上与陈约会,并在男友家中多次发生性关系。马男警觉妻行为有异,于是请征信社追查。
六月间当征信社掌握林女行踪后,马男便在余性与友人及两名征信业者陪同下,直闯陈性男子家抓奸。当时陈宅一楼铁门及落地铝门未上锁,四人顺利开门直奔二楼卧房,随即破门而入。
房间门应声被踹开,林女和男友在床上一丝不挂,从温存的睡梦中惊醒,二人大惊失色。陈性男子可能自知理亏又畏惧对方人多,不敢反抗﹔林女则想抓衣福遮蔽丑态。马男阻止不成,便和余性友人动手用事先带来的透明胶带将妻的双手和身体捆绑,由征信业者拍照存证在通知警方到现场。
警员表示,警方接获报案赶抵现场时,俩通奸男女还一丝不挂,男的卷缩在床上,女的则上半身被胶带缠绕捆绑,一言不发的坐在床头。
报复丈夫婚外情
林女向警方表示,因为丈夫不忠,长期在外搞婚外情,她为了报复才会上网找外遇。马男昨说,他带胶带前往抓奸,原本是要收集毛发等证据使用,但见妻极力反抗并要穿衣服,为了拍照保存证据,才用胶带将她捆绑,阻止她穿上衣裤。
苹果日报/吴杰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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